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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所向在所工作30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发布时间:2015-07-08 编辑:组织人事处

  78日,在青海盐湖所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马培华,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青海省副省长匡湧,中国石油化工联合会会长、原全国政协十届常委李勇武,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时,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绵平,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纪仁凤和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院长王涛等领导向在青海盐湖所工作30年以上的马育华等人颁发了荣誉证书。中科院兄弟院所、有关企业、高校和青海省相关部门、企业的负责人,青海盐湖所历任所领导、全体职工、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了荣誉证书颁发大会。会议由青海盐湖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胡彦明主持。 

  青海盐湖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王永晏宣读了《青海盐湖所关于向在所工作30年以上的马育华等人颁发荣誉证书的决定》。《决定》指出,青海盐湖所成立50年来,在中国科学院党组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海盐湖所历届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所职工,立足青海,扎根高原,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盐湖精神”,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书写了盐湖科技事业的光辉篇章,为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建所50周年之际,为表彰他们在盐湖科技事业的发展中做出的重要贡献,特向在所工作30年以上的马育华等80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与会领导为在所工作30年以上职工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在所工作30年以上职工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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